8月19日,民航局发布关于就《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》修改决定(草案)征求意见的通知。
为满足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实际工作需要,经研究,民航局飞标司组织起草了《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》修改决定(草案),现就该草案广泛征求意见。
此修改决定(草案)仅针对现有条款与当前工作需要存在较大偏差的内容进行修订。亟需修订内容以外的修改工作将在后续全面修订时开展。
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,填写《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》。此外,任何个人对于该草案有意见与建议,也请在研究的基础上填写《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》。
请将《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》于2019年8月29日前反馈至邮箱airworthinesspolicy@caac.gov.cn。邮件标题请注明“45部修改决定意见反馈”。若有超出此次修改决定范围、针对后续全面修订的任何意见或建议,请在《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》中注明“45部修订其他意见”以做区分。
电话:0371-55056818/5595 8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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